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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报警器安全常识:油罐车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为减少因为不良操作引发的油罐车事故,在这里提醒广大油罐车驾驶员,操作员,操作使用油罐车一定要牢记和注意以下事项:
  ⑴ 作业人员应穿能导除静电衣着和鞋。
  ⑵ 使用不产生火花工具。
  ⑶ 暴风雷雨天禁止作业。
  ⑷ 注意观察防止溢油。
  ⑸ 严禁在付油场地修车。
  ⑹ 发现溢泄或漏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只应由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的以前,不得恢复装油。
  ⑺ 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走。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 ,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8) 汽车停驶后不准长时间打开点火开关。曾经有一辆车在车库内自行着火燃烧,事后经调查,原来是上次出车回来后,点火开关仍处于开启状态。如长时间开启,既造成蓄电池长时间放电,又有引起火灾的危险。
  (9) 不允许长时间实行“自流供油”。有时因汽油泵损坏或油管路接头损坏,无法依靠汽油泵正常向化油器供油,暂时又无法维修,只能采取应急处理,实行自流供油,才能将车开回车场或开到修理厂。目前,为了防火的需要,国家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不允许使用这一方法。
  (10) 夜间不允许用明火观察蓄电池液面高度。行车时电池处于过分充电状态,壳体内聚积过多的氢气遇明火引起爆炸。所以,平时蓄电池盖上的小孔一定要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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