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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氰酸英文名称: hydrogen cyanide

[来源:原创] [作者:jxjx1] [日期:2007-11-10]


 氢氰酸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氰化氢 
化学品英文名称: hydrogen cyanide 
中文名称2: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 826
CAS No.: 74-90-8 
分子式: HCN 
分子量: 27.03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氰化氢    74-90-8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抑制呼吸酶,造成细胞内窒息。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氰化氢气体,可立即呼吸停止而死亡。非骤死者临床分为 4期:前驱期有粘膜刺激、呼吸加快加深、乏力、头痛;口服有舌尖、口腔发麻等。呼吸困难期有呼吸困难、血压升高、皮肤粘膜呈鲜红色等。惊厥期出现抽搐、昏迷、呼吸衰竭。麻痹期全身肌肉松弛,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可致眼、皮肤灼伤,吸收引起中毒。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皮炎。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高毒。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和胸外心脏按压术。给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长期放置则因水分而聚合,聚合物本身有自催化作用,可引起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 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专用防护服,佩戴氧气呼吸器,在安全距离以外或有防护措施处操作。灭火剂: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但须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用雾状水驱散蒸气。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应考虑将其引燃,以排除毒性气体的积聚。或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隔离式呼吸器,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或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0.3[皮]
前苏联MAC(mg/m3): 0.3
TLVTN: OSHA 10ppm,11mg/m3; ACGIH 10ppm,11mg/m3[皮][上限值]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异菸酸钠-巴比妥钠比色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采用隔离式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毒物时,应该佩戴隔离式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气体或液体,有苦杏仁味。
pH: 
熔点(℃): -13.2
沸点(℃): 25.7
相对密度(水=1): 0.6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0.93
饱和蒸气压(kPa): 53.32(9.8℃)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183.5
临界压力(MPa): 4.95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35
闪点(℃): -17.8
引燃温度(℃): 538
爆炸上限%(V/V): 40.0
爆炸下限%(V/V): 5.6
溶解性: 溶于水、醇、醚等。
主要用途: 用于丙烯腈和丙烯酸树脂及农药杀虫剂的制造。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碱类、酸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光照。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50:357mg/m3,5分钟(小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61003 
UN编号: 1051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1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属第一类 A级无机剧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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